我儿子三年级跟他们班一个女同学搞对象,我这做父亲的已经被老师叫去好几次了,这该怎么教育?

我儿子8年级,7年级的女同桌8年级又分到一个班,回来告诉他妈妈很喜欢他那个女同学,他妈妈告诉他人生路很长,前提是你自己必须努力学习才能实现你喜欢她的梦想,如果以后你没考上大学,对方考上了大学,你们肯定没可能!如果你们都考上大学,到那时候你们才可能走到一起!也许到那一天你们不再喜欢对方!有一天起床我儿子告诉他妈妈,他想好了,不知道十几年后双方是怎么样,现在只有好好学习!前段时间月考,他们两个考试都不错,他们现在8年级的班主任就是他们7年级的班主任,可能是班主任发现他们平时走的近,考试后调座位把他们调成同桌!我们平时也会和小孩探讨爱情,就是想让他们知道他们心中的爱情只是理想主义!初中的小孩什么都懂,如果小孩早恋家长要引导,一定不能阻止!

高三女生早恋被学校勒令退学,当天下午服毒自杀,学校有错吗?

我觉得在这种情况下学校的责任肯定会比较大。首先我自己是老师,我并不是不站在学校的一方,但在这种形势下还采取这样的做事方式我觉得校方真的很傻。

我们不是不管学生, 是要在一定的程度上去管,学生早恋这种情况是很普遍的,现在都见惯不怪了。我们也不是完全不管。要处理其实有很多方式的,可以找同学或老师跟她谈心,可以慢慢诱导,甚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允许这种做法,只要别做得太过分就行,为什么一定要她退学呢,这种过激的行为,现在的孩子都接受不了的,只会用另一个极端的行为来反抗,所以这个结果是预料当中的了。现在的学生控制不了情绪,受不了刺激,明知这样还去刺激学生,校方真的是自找麻烦了。现在很多的名校都是因为自己是名校,学生都是学霸,所以都很敢大胆妄为,但是他们没有想过,适当去处理比起一种走极端的手段来得更有效,最起码对自己学校的影响不会太大,也不会让双方走到如此田地。

高三谈恋爱其实是很平常的了,现在的学生,小学初中就已经开始谈恋爱了,其实现在社会这样的形势,只要处理得当,某些程度上是可以处理得很好的。打一个比方吧,我们学校抓仪表很严,因为是农村学校,所以就算是穿扎脚裤都会被没收,但因为所有的好学生都被好学校招去了,剩下来的学生素质本来就很差,你越是抓得紧,他们就越是要穿,到最狠的时候,级长主任真的亲手用剪刀把学生的裤子从膝盖处剪烂,头发不合格的,他们真的动手把头发剪得不成样子的。有一次主任给我班一个男生剪头发时,男生突然发烂了,爆出一句:“读读读,读你的命呀!”然后就愤怒离开了。另外一次,一个既当老师又是我第一届学生又当了级长的老师勒令我把一名女生的扎脚裤剪掉,我大声回应道:“你以为我真是蠢蛋呀,你让我剪掉一个女生的裤子,如果出了岔子这锅谁来背。”她无言以对。

我们的教育现在成了这样,你说是谁的错,很多社会的人会说是老师的错,但老师可以做什么,不管说我们误人子弟,但管了呢,出了事危及到自己的职业,不过要我来选,我又真的宁愿选前者,因为不管最多就留下骂名,但我并没有犯错,但管了,可能重的会被开除或追究民事甚至刑事责任,说你所作所为导致学生自杀,体罚与变相体罚违反职业道德,最轻的也会说你伤害学生自尊。老实说,真正的责任谁都知道不在老师,在制度,在家长。谁在家把孩子宠坏了,谁一丁点小事到学校来找学校和老师算账要赔款,而教育部门无论发生任何事情都不会站在老师的一方,所以就导致今时今日这个局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