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化新闻标题案例(情感化新闻标题案例分析)

一、客情关系的案例总结?

分析一下这两个错误的由来。

一个错误是因为这位主管的私心。因为工资已经满足不了他的物质欲望了,他把他的手,伸向了公司的市场费用。这种情况,很多公司都有发生。一般的公司,只要求当地的销售主管提供促销小姐的名字,店头的名字以及每月的产品销售金额,公司再根据这个来发放促销小姐的工资和奖金。在这个操作流程中,只要上级经理的管理不是很严格,经销商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这又不是他们的钱),就很容易发生这样的事情。根据我的经验,这样私吞费用的情况在很多企业都有发生。第二个错误,也是常见的问题。既然你销售主管有把柄在经销商手上,那么,你当然也要在某些地方做些让步了,比如承担经销商经销的其他产品的进场费,或者把进场费金额改高了,从中让经销商赚取一些小利。在这个例子中,固然有这位主管操守、经销商的问题,但是问题更在厂方,不严格把住招聘关,这就是犯错误的开始。在厂方的招聘中,为了图省事而让经销商去代为招聘,这样招来的往往是和经销商站在同一条战线上的人。我们讲与经销商的诚信合作,讲与经销商资源互补。但这样招聘结果是花了很多的薪水与市场费用,得到的却是负面影响。不要忘记,这是生意,不是你利用我的资源,就是我利用你的资源。我想厂方之所以会犯这个错误,除了像刚才所说的省钱以外,另一个原因恐怕就是对客情关系的片面理解,认为经销商招聘的主管就会有好的客情。维系好的客情是需要的,但厂方代表的第一前提是必须维护自己公司的利益,只有建立在这个出发点上,才能谈互惠。

二、婚外情离婚赔偿案例?

2017年8月,郑某和袁某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2018年10月20日,两人签署《婚姻财产协议》,约定今后双方因婚外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或有关系暧昧的异性朋友,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过错方应一次性赔偿对方50万元,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2019年11月3日晚,袁某与婚外异性在一商务酒店有住宿记录。

郑某认为,袁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其他异性多次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故诉请法院,请求判决准予离婚,依据《婚姻财产协议》袁某向其支付50万元的损害赔偿金。

诉讼中,袁某表示同意离婚,但其并不存在过错,不同意支付50万元损害赔偿金,其作为一名货车司机,巨额经济赔偿已远超其支付能力,且《婚姻财产协议》的部分条款涉及限制离婚自由,该部门条款应属无效。

法院认为,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共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郑某、袁某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双方因生活观念、价值观念存在差异,产生矛盾,现郑某起诉离婚,袁某表示同意离婚,即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法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争议焦点

协议中关于“夫妻忠实”的条款是否有效?

袁某是否存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行为?

本案中,郑某、袁某在婚内自主签署的《婚姻财产协议》中第三条、第四条的约定内容,是对夫妻之间互相负有忠实义务的约定,是对婚姻法第四条的具化。该“忠实条款”实际上是对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一种约定,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该约定内容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没有限制一方婚姻人身自由,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可撤销的情形,属于有效民事法律行为,符合婚姻法的原则和精神,对此予以认定。

现虽无直接证据证明袁某与他人发生性行为,但结合本案情况、袁某的陈述,足以认定袁某存在关系暧昧、影响婚姻家庭的异性朋友,并因此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符合双方婚内签署的《婚姻财产协议》中第三、四款所约定的内容,属于过错一方。考虑袁某是货车司机,收入一般,故协议中约定50万元的赔偿数额不符合其实际经济情况,明显偏高,显失公平,故法院根据袁某的经济收入、日常消费水平及承受能力,结合本地生活水平,酌定袁某向郑某支付赔偿金5万元。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准予郑某与袁某解除婚姻关系,袁某支付郑某赔偿金5万元。

宣判后,郑某、袁某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广州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判决并无不当,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处理婚外情的经典案例?

今年38岁的宋女士,丈夫是某公司的经理,近半年来,她发现丈夫的生活方式有了明显的改变,每晚不是在电话中与人“调情”,便是单独开车外出,直到下半夜才归家。每当她问及丈夫这些行为时,丈夫总说有事或说她“神经过敏”。为了顾全丈夫的面子,不便进行太公开的追查,以至疑团难消,寝食不安,渐生离异的想法。

四、情感化语录?

或许,我们不是爱得不够深,只是伤得太彻底;不是来得太突然,只是走得太匆忙;不是命运太过无情,只是我好像走错了你的世界。

当承诺愈久愈沉默,当泪痕愈冷愈零落。多少的等待是伤痛,心不再起不再落。夜总会有灯火在等候,爱不管岁月匆匆,你能陪我走完这段迷惑?

当一切都回不去了,当我决定要走,你才清楚冷清了我,我要的不多,可你都没给够,哪怕一个温柔的相拥,对我来说,都是幸福的。

五、感化寺王维?

王维《过感化寺昙兴上人山院》

暮持筇竹杖,相待虎溪头。

催客闻山响,归房逐水流。

野花丛发好,谷鸟一声幽。

夜坐空林寂,松风直似秋。

注:

过,读阴平,访。感化寺,当作化感寺,在陕西蓝田。昙兴,未详。上人,对和尚的尊称。筇竹,产于四川,节高实中,可作拄杖。虎溪,《莲社高贤传》载,晋慧远法师居庐山东林寺,寺旁有溪。慧远每送客过溪,即有虎鸣,因名虎溪。后送客不再过溪。一日与陶渊明,陆修静语道契合,不觉过溪,虎即骤鸣。三人相与大笑。首二句谓上人拄杖在寺外等候自己。山响,指山间流泉的声响。一说,山谷间的回音。野花二句,写回山院途中所见所闻。夜坐二句,写夜坐时山寺的萧森景象。

译:

傍晚时分你手持着筇竹杖,

等候着我就在这虎溪岸头。

山泉声响仿佛是催客进院,

同回僧房一路上沿着溪流。

野花丛丛开得是异常绚斓,

鸟鸣深谷更觉得环境清幽。

夜间静坐空林中万籁俱寂,

松下风来只感到飒飒如秋。

评:

此诗乃王维居辋川时与裴迪同游化感寺所作,裴迪有同咏,见《全唐诗》卷129。这首诗写出了山寺的幽邃之景和诗人的闲寂之情。

首联写昙兴上人薄暮策杖溪头迎客的情况,借此写出所见美景。虎溪的用典,是以晋代高僧庐山慧远禅师比昙兴上人,表达了对他的敬重,同时也以陶渊明自况。

颔联写上人热情邀邀客,声音响若流泉,一路随流水来到山院。溪声入耳,绕院水流,尽显山院环境之清清幽静谧。

颈联再写山中之景,野花自发,丛丛娇好;谷鸟自鸣,更显幽静,深得自在之趣。

尾联写夜深静坐空林的感受,有达摩面壁的意味,禅趣极深。

六、婚外情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案例?

婚外情离婚的时候,有错的方财产要少分,甚至扫地出门。

七、赏析过感化寺?

暮持筇竹杖,相待虎溪头。催客闻山响,归房逐水流。

野花丛发好,谷鸟一声幽。夜坐空林寂,松风直似秋。

过(guō),过访。感化寺,宋蜀本作感配寺,《文苑英华》作化感寺。作者另有《游感化寺》诗,宁蜀本、明十卷本、《文苑英华》俱作《游化感寺》。又作者《山中与裴秀才迪书》曰:“辄便独往山中,憩感配寺。”按,严挺之《大智禅师碑铭》云:“邀至京师,游于终南化感寺。”《旧唐书·方伎传》:“义福……初止蓝田化感寺。”《宋高僧传》卷九《义福传》同。疑此诗原作化感寺,误倒而为感化寺,化、配草书形近,因又误而为感配寺。化感寺在蓝田,此诗盖即王维居辋川时与裴迪同游之作(迪有同咏,见《全唐诗》卷一二九)。上人,和尚之别称。本诗写出了山寺的幽邃之景和诗人的闲寂之情。此诗落墨别致,先出“暮持”二句特写上人拄杖在寺外等候自己。“谷鸟”句善以音响描写来刻画静景,为神来之笔。

八、情感化的概念?

情感化是旨在抓住用户注意力、诱发情绪反应,以提高执行特定行为的可能性的设计。

通俗的讲,就是设计以某种方式去刺激用户,让其有情感上的波动。

情感化通过产品的功能、产品的某些操作行为或者产品本身的某种气质,产生情绪上的唤醒和认同,最终使用户对产品产生某种认知,在他心目中形成独特的定位。

九、怎么感化双子男?

针对双子男对你冷漠,你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感化他:

1、总是对他说甜言蜜语,对他好如果一个人喜欢一个人就想对她各种好,其实并不一定是真心的,那为什么每一个人都需要一段感情呢?

因为我们本能都想要稳定有爱,所以说只要我们找到一个真正喜欢你的人,那么你所付出的努力才能变成你的优势。

所以说甜言蜜语多一点,对他好一点也许会有很大的成效,一定能感化他。

十、如何感化巨蟹女?

巨蟹女是一个比较重视情感的星座,对家庭的责任感比较重,还比较敏感注重细节,因此感化巨蟹女要对她从细节上关心,包括生活中的点滴还有她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