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相情感障碍能彻底治愈吗

你好:
假如诊断双相情感障碍成立的话,该疾病本身就容易反复发作,目前来看还没有彻底根治的办法,药物治疗仅仅是控制病情,防止复发。影响疾病复发的因素很多,比如:没有坚持用药,受到精神刺激,受季节的影响,自身躯体疾病,性格因素等等。所以防止复发,要从生物-心理-社会全方位去综合考虑。
祝你健康

双相情感障碍是精神分裂吗

不是的,两者有很大的区别的。双相障碍指发病以来,既有躁狂或轻躁狂发作,又有抑郁发作。无论处于那种发作,必须分别都符合连续每天大部分时间都有躁狂发作和抑郁发作的诊断标准的表现才可以算。
精神分裂症表现是以幻觉、妄想、思维逻辑障碍等为主要表现,与内心体验和周围环境不协调,发作间歇期多残留不同程度社会功能缺损。

双相情感障碍2型怎么治

双相障碍分一型和二型,一型是典型的重躁狂重抑郁,即抑郁症和躁狂症的严重程度相同,都很重。而二型则是典型的轻躁狂重抑郁,即躁狂症轻,程度明显低于抑郁症发病程度。这个可是老师教的,专门请教过老师多次。

湖南女子高速上捅刺司机,“双相情感障碍”就是免死牌?

9月8日,湖南临湘一名女子在乘坐出租车时突然持刀将司机脖子扎伤,接到报警后,女子被控制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出租车内安装的监控记录下了女子当时的危险行为,当时出租车正在高速公路上疾驰,这名身材偏胖的女子坐在副驾驶位置上,她偷偷地从挎包里掏出一把刀具一直握在右手上,反复观察车内和车外情况,突然调整坐姿,对着司机脖子就猛地刺了过去,受到惊吓的司机不停伸出右手阻挡,但是由于车子还在高速行驶,他还在注意车子行驶情况,女子则是不顾司机反抗更不看道路情况,疯狂的用刀扎司机脖颈部,司机脖子已经被她刺中好几刀。

若不是司机及时靠边停车选择报警,相信这名女子还会不依不饶地进行攻击,可以看到当时司机的上衣都已经被鲜血浸染,可见受伤还是比较严重的。

知情人介绍,这名女子当天从长沙乘坐出租车准备前往武汉,当时两人在车上一直也没有过多的交谈,当车子行驶到京珠高速临湘段时,女子乘司机不备,突然对他进行捅刺,导致自己脖子被捅中数刀,失血量也挺大,正在医院接受救治,目前无生命危险,但受到巨大惊吓,仍然心有余悸。

这名女子真是疯狂,竟然在高速公路上行刺出租车司机,这种做法是何其危险,属于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如果当时司机放开方向盘去躲避女子的攻击,那势必会造成车毁人亡的后果,甚至还有可能因为车子失控对其他车辆造成影响,引发一系列严重事故。

2022年1月7日,刘某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引发争议。

我对这一判决结果并不认同。

首先,双相情感障碍并不影响定罪,先来看一起类似案例。

2019年5月24日,万某弟产生杀人想法后购买了作案工具尖刀和毛巾,于当日17时许乘出租车到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万达广场附近寻找作案目标,发现被害人沈某某及同伴共三人迎面走来,万某弟决定杀害走在三人中间的沈某某并尾随三人身后。当行至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上的和昌集团在建工地门口处时,万某弟持尖刀从沈某某身后往其颈脖部连刺数刀,将沈某某杀倒在地后,又往沈某某颈脖部连捅数刀,之后扔下作案尖刀逃至旁边的锐拓资本大厦地下车库。沈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被害人沈某某系被他人用单刃刺器刺伤全身多处致大出血死亡。当日18时左右,万某弟在锐拓资本大厦地下车库内,在南昌市特警支队民警搜查过程中主动投案。经江西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所鉴定,万某弟患有双相情感障碍,案发时处于缓解状态,辨认和控制能力完整,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2019年10月31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万某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显然,本案中的刘某辨认和控制能力是完整的,属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第二,刘某的行为属蓄意谋杀未遂和危害公共安全罪,仅仅以故意伤害罪论处是错误的。

如何认定故意杀人罪?

首先,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其次,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再次,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最后,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以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

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即违反了国家的法律。

具有违法阻却事由是不构成本罪的。如执行死刑、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

故意杀人未遂是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故意杀人未遂仍按故意杀人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比照既遂从轻处罚。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