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很不好意思的问题。

秋、、

学数学很艰难,这点我绝对同意。

因为我的数学情况跟你很像,小学被老师打击,家长会的时候我明明回答了问题老师依然视而不见...跟我妈说我发言不积极....

于是我的数学开始下。

到了初中,是一个新的开始吧,开始有了一定的目标。初一的时候老师一样很54我...于是我的数学拉分啊!!!
请过家教,做了N套习题,上补习班...

各种我都试了,没用。
伤心啊,后来某次考试我尽量放松心情,结果考了117......(120的)
从那以后我就改变了对数学的心态,其实原来我是有这个水平的!!

现在初三了,差不多是中等偏上的水平了,只要用心学,一定会好的。

希望秋要加油,不要放弃,勇敢面对数学,心态一定一定要好,要把数学想的简单一点,也许你会爱上它哦!!

最后,加油!!

HAPPY。

我男朋友认识我的前两个月跟他的前女友共同买了一套房子,他们各付一半的,房产证是只有那个女孩子的名字。现在我男朋友想跟她分手了,但是她不给钱,怎么办?现在唯一的证据就是房子付款的刷卡记录,可以起诉她吗?

    房产证是法律文件,是房产归属的唯一证据,所以此房产只能是属于房产证上产权人所有。因为双方没有结婚也就谈不上共同财产了。


    你男友留有房子付款的刷卡记录,可以表明双方曾有借贷行为。既然留下了记录说明付款时有希望对方归还的意思,即使没有留下借贷合同也可以据此向法院起诉。


    至于双方恋爱8年,甚至共同居住等等,对方要求补偿那不是本案讨论的问题,可以另行起诉。


    法庭根据情况可能两案合议,你男友的财产应该是可以追回一部分。


    案件需要被告 和 原告,如果你男友不好意思起诉,你可以拿结婚证后以你的名义起诉。

有一篇关于喜欢与爱的文章是阿信写的吗

是五月天阿信写的,为梁静茹--《我的另一半》写的序

全文如下:

喜欢跟爱有什么区别 ?

她这样问我。

我愣了一下,因为我也不知道。是程度上的区别吗?喜欢到一个程度以后就自动会进位,变成所谓的爱。喜欢是爱的暖身动作;爱我的人不要急,等我累积多一点的喜欢,我就会爱你。

或者说,爱跟喜欢本来就是两件事,爱是爱,喜欢是喜欢,直觉会帮我们做判断,你喜欢他,或是你不喜欢他……我可能不喜欢一个人,却不知不觉中一时大意的爱上这个人。

站在你爱的人面前,你心跳加快,
站在你喜欢的人面前,你只是感到开心。

站在你爱的人面前,寒冷的冬天犹如春日,
站在你喜欢的人面前,冬天只不过是美丽的冬天。

与你爱的人双眸相碰,你脸红心跳,
与你喜欢的人目光相接,你只是微笑。

站在你爱的人面前,你无法表达心意,
站在你喜欢的人面前,你表达自如。

站在你爱的人面前,你会变得羞涩,
站在你喜欢的人目前,你就是你自己。

你不敢正式你爱的人的双眼,
你却总能自然的看着你喜欢的人的双眸微笑。

当你爱的人哭泣时,你也跟他一起哭泣,
当你喜欢的人哭泣时,你最后却只会安慰。

爱的感觉源于双眸,可能是一见钟情,无法言表,
喜欢的感觉源于语言,没有那么神秘。

所以要忘记你喜欢的人,你只要堵住耳朵,
但即使你闭上双眼,你爱的人仍然还在你心中。

我是男生,这种太细的分类对我来说像是一个黑洞,很难用肉眼观察,更难用已知的常识去理解。被问及这种问题时,都像开太多应用程序的电脑,当掉。

结果,没有结论,在静茹用真诚声音跟细腻情感建筑的世界里,我继续推敲著这个难解的问题。在我看完静茹的这本书之前,先不要问我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