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靠的是吸引,而不是感动”你认同这句话吗为什么?

吸引和感动都可以萌生爱情。因吸引而萌生的爱情,比较纯真;靠吸引力萌生的爱情,比较甜美,比较持久。因感动而萌生的爱情,比较理性;一般需要道德来支撑。靠吸引力萌生的爱情,比较甜美,比较持久。吸引力主要是一个人内在的人格魅力、或者外在的形体魅力、或者外在的行为魅力。

小区的黎女士,两年前与丈夫离了婚。离婚后,黎女士辞去了快餐店的工作,参加了“好女孩大学”的美丽训练营为期三个月的培训。经过文化、礼仪、健体、秀美……等项目的综合培训,33岁的黎女士像变成了另一个人,她秀气、优雅、丰韵迷人,她赢得了合资企业某高管的爱情,在今年8月,再次踏入了婚姻的殿堂。

靠感动萌生的爱情,那是人性的感恩,往往需要道德来支撑。

我的堂伯就是真人真事。1981年的时候,分田到户,堂婶堂伯原是同村男女,因堂嫂父亲常卧病在床,家里的田无男人耕,堂伯家里兄弟多,堂伯经常被堂嫂的妈妈请去犁地。由于彼此之间太熟了,堂伯常常会不要工钱,而且即叫即到,会堂嫂一家很是感动。久而久之,堂嫂与堂伯彼此之间就萌生了爱情。

虽然,堂伯和堂嫂结婚了,时不时也有嘲架,但他们至今还是一家人。

对这句话我并不完全认同。爱情有的时候是靠吸引,有的时候也是靠感动。爱情有的时候很微妙,一句无心的话也可能会产生巨大的吸引力,看似一件不起眼的小事,也可能让对方为之动情。有道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这就要看被吸引或者被感动的人,处在一个什么样的位置上。人是感情动物,男人和女人除了有性别上的差异以外,还有个性、两性人格的差异。比如,女人经常会认为男人很容易背叛自己,而男人对女人也有不同的误会。相互吸引的背后,同时也存在着相互的猜忌。

物理学家早已指明了“同性相斥,异性相吸”的定律,男女在一起既是性的使然,也是感觉爱的结果。人们常说:“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性”,对任何人,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具有极强的吸引力,也就是专家所说的人体内的“荷尔蒙”对异性施放出来的信号,在这种激素的剌激下,产生了欲望。

“感”,是在心与心撞击后产生了感应效果,促使脑思维发生了情绪上的变化,有的是以物质补偿对方,有的则以感情奉还为代价。吸引和感动是一对孪生兄妹,有的时候也相互吸引、相互依存。

前几天我在回答悟空问答题的时候,举了一个例子,某总公司的财务科长看中了一位子公司的女子,虽然长得不是十分出众,但也有几分姿色。于是借机关调整人事的时候,就把那位女子调到了财务科任出纳员,并且手把手教她财务上的业务工作。女的对这位科长非常感激,正好两个人都未婚,于是好事的人就将他们撮合到了一起。就这样男子因“性”产生了爱,女的因感激,认身相许,奉献了自己青春,结成了伴侣。

这就是性别之爱的吸引力,男人不但好色,而且也重感情。他若在有利的位置上捕捉到猎物,一定会绞尽脑汁,想尽一切办法占为己有。而女人处在劣势的情况下,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也会半推半就,借水行舟,顺势而下,投桃报李。

两性之间,一般来说没有中立之情,男人永远不会相信女人一辈子只爱一个男人,他们认为遇到比自己更好的,女人说不定就会见异思迁,移情别恋,这就是动物界择优生存的复制品。

女人的思想过于细致,她们善于描绘、幻想、憧憬未来。但男人在情感方面逻辑相对来说就粗枝大叶,又不注重细节,这就是性别上的差异,跟大脑结构有关系。在情感里,男人一般只用半边脑袋进行思考,而女人则是左右脑同时开工。所以,男人只关注事情的逻辑,女人却可以将理智和情感分开处理,嘴上说一套。实际做的又是另一套。

有人说爱情需要更新?关键的问题是两性之间在相处一段时间以后,特别是有了孩子以后,男的在职场上的时间比较多,女的在家里待的时间比较长。如果男人事业做的风生水起,生意上赚的盆满钵满,夫妻之间的那点新鲜感,早已荡然无存了,各路风骚就会对男人产生极大的诱惑、吸引力。

换言之,女人也一样,当她厌倦了厨房,重整旗鼓再登厅堂时,她那种成熟的女人味,也会令许多男人痴迷,没有免疫力的男人一定会败在她的石榴裙下,这也是商品社会当中不成文的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