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因感情纠纷,男子持刀致2死1伤后自杀,这样做值得吗?

因为感情问题而闹出人命肯定不值得,很多时候就是一时的冲动,就酿成了无尽的苦果,并且旁人也很难辨别谁对谁错。当我们被愤怒冲昏头脑的时候,一定要记住“冲动是魔鬼”这5个字,让自己冷静下来去解决问题。

01、婚介所的不明命案坐标湖南岳阳平江县,一家婚介公司里出现了一位中年男子,他持刀将该公司的员工彭某华刺伤,又将与她同宿舍的2位室友杀害,随后藏匿在该公司的6楼,赶到的民警尝试劝阻无效,这名男子最终选择了跳楼,在送医途中离世。

经过初步的调查,这名中年男子名为彭某,44岁,他跟伤者彭某华(42岁)有男女朋友的关系,其余2名受害者彭某荣(48岁)、宋某(18岁)仅为婚介所的普通员工,此事案件的起因可能是男女双方的情感纠纷。

02、案件的更多线索事发之后,有知情人透露说,这名44岁的彭某是婚介所的会员,他在这里花了几万元认识了一位女子,却没有见到面,于是他跑到公司要求退款,而婚介所不给退,他才挥刀伤人,然后跳楼。

而该婚介所的负责人陈某则表示,这名知情人的话是假的,他们并不存在婚托或者骗婚现象。随后,陈某向媒体记者展示了一份协议,这份协议显示:

彭某和彭某华是在婚介所认识,彭某华只是婚介所的做饭临时工,他们2个人认识第3天,公司就发现了彭某华没有离婚,不能再婚。于是,婚介所立即通知彭某,让他放弃跟彭某华交往,不能再来公司,同时公司也开除了彭某华。

此后,彭某和彭某华的交往就是私下男女关系,婚介所不存在介绍关系,也不负任何责任,2人协商后,彭某华还退还了7000元的赠金,彭某不能找她麻烦。

03、案件的疑点原本婚介所没有出面之前,所有网上的传言都没有真凭实据,但是当婚介所的陈某拿出白纸黑字的协议之后,事情就变得疑点重重。

如果他俩一直是私下男女朋友关系,婚介公司凭什么介入?就因为员工跟外人谈恋爱,难道就开除员工?为什么2人认识3天,公司就能发现彭某华尚未离婚?难道是公司提前装作不知情?

如果他俩的确是通过婚介公司的介绍认识,彭某华是婚介所的已婚员工,为何她会被介绍给彭某认识?公司说早在8月份就决定开除彭某华,为何隔了一个月她还在员工宿舍?还有那退还的7000元现金又是个啥情况?

这份协议在我个人看来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婚介所是越描越黑,期待办案人员的进一步调查,如果婚介所真有婚托行为,它就需要为这场悲剧付出代价。

同时,我们要从中吸取教训,处理感情问题千万不能意气用事,一定要冷静冷静再冷静,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加倍的珍惜。

感情纠纷本来就是个很复杂的问题,男子觉得已经杀两个人,抓住了肯定会被严惩,所以选择了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