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说散文贵散,又说散文忌散,这样说矛盾吗

  不矛盾的。
散文的雏形,最早应该追溯到商朝的卜辞,算起来,也有3000多年的历史了。岁月更替中,散文从形式、结构到内容的表达、到语言的运用,都发生了无可置疑的变化。历朝历代古文写作中的散文变化自不必说,单从“白话文运动”之后,散文便经历了数次改头换面:先是从古文里脱胎,形成了文白杂糅的文本,虽然从形式上看,不伦不类,从内容上看,较为空洞,但语言还是具有独特韵味的;再从西方引进,“怎么说话就怎么写散文”的错误观点误导了众多的写作者,结果使许多散文写得更是肤浅寡淡,味同嚼蜡;之后,从新中国成立直到上世纪70年代末的改革开放,所谓的散文,完完全全成为了大字报体,没有结构,没有布局,没有韵致,整个是口号的罗列,加上极端情绪的发泄,便是文本的全部。
  当时有句顺口溜很能说明其时的散文形象:“开头形势一片大好,中间胡乱抄书抄报,结尾大表忠心,大喊标语、口号。”改革开放后,各行各业开始走上正轨,文学也迎来了生命的春天。毛姆、培根、雨果等国外的一些文学大家的散文,尤其是随笔和小品文的译介,开阔了我们作家的眼界,丰富了我们作家的想象,同时,也激发了我们作家大胆探求的勇气和智慧。
  也就是在这个时期的前后,出现了以杨朔散文为代表的模式散文。此类散文热情高涨,满眼都是欣欣向荣的喜人景象,于是,笔下自然充斥着歌功颂德、喜气洋溢的词汇。这些散文,从思想表达上,虽然与现实生活严重不符,但仅从文学艺术的角度去看,还是有一定的可取性的,无论其文本的起承转合,还是其语言的优美流畅,确有独特之处。
  但是,与紧随其后出现的一些散文作品,如陶斯亮的《一封终于发出的信》,以及巴金的《随想录》《真话集》等相比,境界就相差太远太远了。与《随想录》同时期的一批散文作品的出现,可以说,在中国的散文写作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这些散文,以作者所亲身经历的历史事件为背景,情感真挚,思辨交融,有着强烈的精神诉求。
  也就是从这时候起,散文得以健康发展,并与小说、诗歌、戏剧开始并列,成为文学家族中的四种样式之一。
此前的散文,在写作上,有一条非常著名的经验,那就是:形散而神不散。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这个经验被奉为金科玉律。按照这条写作经验去写散文,使所有的散文都好似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似的,所有的话语、所有的构思,都要紧紧地围绕所写文章的“神”——也就是中心,去精心布局,就像旧式家庭里的妇女,行不动裙,笑不露齿,只有不超出“三纲五常”伦理教条的范围,你才是自由的;更像被黑布遮住双眼绕着石磨转圈的驴,正着走可以,倒着走也行,但永远超不出拴其绳索的半径。
  这样写出来的作品,能让人明显感觉到作者是在拿着大架势,精致倒是精致,却总是放不开手脚——思想,雕琢的痕迹太重。
进入上世纪90年代,可能受南方一些地区文风的影响,“小女人散文”与“哲理散文”大行其道,加之某些生活类杂志的推波助澜鼓掌加油,一时间,文坛上充满了柔媚之风和说教之风。
  关于散文写作中题材视阈的选择,还是非常关键的。著名评论家古耜在《散文创新的四度空间》里分析:“当作家将言说和表现对象局限在一个狭小而不变的精神或生活空间时,不仅很容易形成散文世界的单调与沉滞,引发读者的审美疲劳,而且可能助长作家自己的心理惯性与惰性,导致艺术感觉的迟钝化与老化。
  相反,作家如能积极自觉地调整观察生活的外视点和内视角,让笔下的形象和语境走向斑驳多元,却足以有效地阻滞直至消除以上弊端,进而孕育艺术的特质与新境。”而 “小女人散文”只关注自己身边的人和事,落笔成文,不是七姑八姨舅舅妹妹,就是“你家有子”或者“我家有女初长成”;要么芝麻西瓜、猫亲狗疼、前年的裙子、去年的手包,要么落花流泪、雁过伤心、心里的小秘密、身外的红尘怨……散文成了自己变相的出气筒、流水账。
  哲理散文却走了另一极端:故作高深。其实,其作者明摆着学识浅薄、思想苍白,连生活中很多常识性的道理都搞不明白,却偏要装出一副学富五车的样子,胡乱编造出一个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情,然后再借这件子虚乌有的事情生出些牵强附会的无厘头哲理来,让人读了浑身起鸡皮疙瘩,以至于有人疾呼要“拒读10种散文”:全篇词汇过于茂盛的散文;拘泥于小家庭、小情调的缺钙散文;一本正经,老气横秋,行文没有波澜的平稳散文;把散文当小说写,致力于在文本篇幅上装腔作势的长篇散文;通篇复句加排比、曲里拐弯的长句散文;炫耀与某名人吃饭、去过某大师家里的傍名散文;所写所记所述都是自个杜撰的虚假散文;不古不今、不文不白、生拉硬扯的古装散文;为了表现深度、厚度,专门从字典中挑选生僻字、词的生涩散文;既有“到此一游”之意、又有“广而告之”之嫌的友情散文。
  
至上世纪90年代中期,散文终于迎来了个性奔放的成熟期。“大散文”概念的提出,以及对这一文学理念不遗余力地推行和实践,使贾平凹在新中国的文学史上留下了重重的一笔。虽然“大散文”在理论上还不完善,虽然“大散文”的边界问题仍在争执,虽然“大散文”到底是文学发展的必然还是情急之下的矫枉过正还是莫衷一是,但是,在“大散文”观念的影响下,散文写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却是不争的事实。
  随着贾平凹对“大散文”的身体力行,很快便出现了余秋雨的 “文化大散文”,出现了周涛专写大西北沧桑不羁的 “边塞散文”,出现了以祝勇、周晓枫、庞培为代表的“大散文运动”,再往后些,还出现了“原生态散文”与“在场散文”。这时期的散文,大都以社会文化、历史文化或童年记忆为大背景,从中竭力挖掘人文内涵,着力于个体精神的深度思考,一方面将独特的人生体验展现于读者面前;另一方面,又以深厚的文化积累的背景引领读者,或者给予读者一种心灵的洗浴,就如王必胜先生对散文的认识:“散文是抒写性灵的文字,同时,也是担道义、有坚守的文字,是既能跳动时代脉息、又见作者心性的文字。
  散文能及时地描绘生活的变化,记录社会变革的脉象,调动公众情结,联结文化精神,也可以认知一个时期的人文精神等。”
确实,新时期语境下的“大散文”写作,不必拘囿于传统散文的条条框框,更不必非要在文本中提炼出鲜明的 “中心思想”来,对于“大散文”的作者,其心灵是无限广阔的,其情感是健康充沛的,其视野是天马行空的,其文本的结构是自由奔放的,其语言是鲜活生动甚至往往是出人意料的。
  完全可以说,对于“大散文”写作,尽可以作者的才华去充实和完善其理论的缺憾,唯一的要求便是,独特的生命体验与执着的人文情怀。
那么,散文到底该如何去写?是要“形散而神不散”?还是要形散神亦散?事实上,纠缠于“形”和“神”的关系处理上,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紧紧缚于其上,不敢越雷池半步当然不行;信马由缰南辕北辙更是使不得——这也错误,那也不对,等于没说。老子和庄子都讲对“道”的观照,而“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又不可道,“夫道未始有封,言未始有常,为是而有畛也。”(庄子《齐物论》)说到底,“形”和“神”犹如一个人的身体与影子,若是真正通晓了散文写作的义理,“形”和“神”便不偏不倚、若即若离、时隐时现、似无似有。
  好文章都是从有灵悟的作者内心深处自然流淌出来的,岂是按照某种规律能够皱着眉头硬挤、硬憋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