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女教师遇害十七年后开棺验尸,丈夫招供又翻供,真正凶手在哪?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这个案子从开始就办的很糙。

路亚丽很可能是遇害了,只是不能确认是她的丈夫所为。

首先,路亚丽失踪之前,平时是住在学校的。

2003年1月3日早上,学校老师发现路亚丽失踪,询问他的丈夫得知路亚丽一夜未归,又通知他的父亲。

路亚丽父亲回忆:“我马上骑摩托车赶到学校,看到她床上有一大团湿漉漉的液体,后来证实是尿。那几天当地正在下大雪,地面积雪铺得很厚,而女儿的外套却挂在墙上,衣服都在,但丢了一床被子”

后来知道,学校的大门虽然是关着,但成年人也可以设法进入。

当时还有人告诉办案民警,事发当晚外面的风特别大,迷迷糊糊听到有发动摩托车的声音,一看时间是凌晨3时左右。

就现场痕迹来看,路亚丽遇害可能性很大。

成年人除非孕妇或者有病,不可能随便尿失禁。而她的床上有尿液,很可能已经遇害,人死了以后会大小便失禁。

同时,被子丢失,可能是为了防止有人发现而转移尸体,用来包裹的。

路亚丽失踪5个月后,发现了一具无名女尸。

尸体高度腐败,又没有穿衣服,家人只能从身高、头发和牙齿等来判断。

死者生前做过烤瓷牙,家属由此判断是路亚丽。

但家人不是牙科医生,未必有识别能力,他父亲回忆“警方没有通知我们做DNA鉴定。”

时间是2003年,当时全国各省市都具备了DNA检测能力,即便偏远省份,省会也是可以检验的,但实际上是没有做。

死者头部和腹部、大腿,都有钝器打击痕迹,死因却没有鉴定出来。

这个就很让人无语。

当时是冬季和春季,当地气温不高。尸体虽在5个月高度腐败,尚且没有白骨化,还可以检查内脏,为什么检查不出死因?

随后大家开始怀疑路亚丽的丈夫王某,将其抓捕。

王某后来交代是这样:2003年1月3日凌晨3时左右,他打完麻将回家,同妻子发生争吵打斗。王某一怒之下,用手将妻子掐死。然后用被子包裹起来,用摩托车扛出学校抛尸。期间怕妻子没死,他在一个废弃屋子里用砖头砸头,又戳了几刀。

随后,他骑车10多公里,将妻子尸体丢在一口20多米深的井中,将衣服被子焚烧,将水果刀丢掉。

现在这个案件主要问题是,没有任何实际的证据。

王某的供述似乎可以自圆其说,但当年刑讯逼供并不稀奇,不能排除在诱供情况下罩着说出案情,所以同现场比较符合。

呼格吉勒图案件中,他也是准确交代了现场的情况,甚至在漆黑一片的公厕中能够说出女死者的皮带样式和穿戴的方式。这都是违背常规的行为,一看就知道是诱供的结果。

就是因为没有证据,10月9日运城市检察院指控王某犯故意杀人罪,向运城市中院提起诉讼。而中院多次要求退回侦查,最终宣判王某无罪。

可以说,中院的宣判没有问题,现有证据无法证明王某有罪。

其实这个案子很粗糙,粗糙到了一定地步。

一来王某说自己掐死妻子,但尸检不能证明死者的死因。而王某说自己是掐死妻子,将尸体运到外面一个废弃屋子后怕不死,才用砖头砸、刀子捅。当时学校门口曾经发现有血迹,这就存在矛盾。而且,妻子家人发现门帘上、包袱上都有血迹的,也是矛盾。

二来王某说焚烧丢弃的被子、衣服都没有找到,凶器刀子也找不到。

三来他供述在一个废弃屋子里面砸妻子和捅刀,但也屋子里没有发现血迹。

四来尸体上没有明确的刀伤,只有钝器伤,和王某供述的捅刀子不符合。

最夸张的是,死者究竟是不是路亚丽,这也不能确定,因为没有做DNA检测。

客观来说,路亚丽遇害,他的丈夫王某确实有一定嫌疑。

但也不能排除是什么熟人,比如同校男老师进入路亚丽屋内,一时兴起作案,比如先奸后杀或者先杀后奸之类。因为尸体体内有杀人者精液或者血液之类,他为了不被抓住,才被迫抛尸。学校很多人可以进出,这些可能性都是有的。

况且当时既然已经明确发现血迹等疑点,为什么不当时就对王某进行抓捕。

我们说难听点,如果王某真的是真凶,采用刑讯逼供的方式也可以让他承认抛尸地点,岂不是案件直接破了。

为什么要一直等到5个月后,发现了尸体才将王某抓捕?

主要原因怕是之前是失踪案,不太受关注。后来发现尸体就成为凶杀案,要求命案必破吧。

这个案件现在重新开棺验尸,也就是重新侦破的意思。

警方这个态度是非常好的,也是对人命负责,至少没有藏着掖着。

另外,当年中院的法官也是很不错的,对得起头上的国徽,没有草菅人命,像呼格吉勒图案件一样直接拿着王某去顶罪。

但当时案子办的如此之糙,都17年过去了,哪里还有什么证据和线索,案件想要侦破就太难了。

刚刚看到新闻,说是在乡下居住的路亚丽老父亲,愿意拿出10万元养老钱悬赏征集线索。

看到这里,萨沙觉得挺悲哀。自己女儿不明不白失踪17年,到现在究竟死活没有都搞不清,也难为这个老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