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恋爱时获赠30万奔驰豪车,分手后被判归还男方,这合理吗?

女子恋爱时获赠30万奔驰,分手后被判归还男方,我觉得这是合理。

恋爱送女方奔驰,分手索回的消息登上了头条的热榜,引起了广泛热议,说法不一。

事情发生在南京,严先生和孟女士都曾离过婚,两人惺惺相惜,互生好感,确定了恋爱关系。

严先生为表达爱意,递进感情,出手阔绰,送给孟女士一辆价值30万的奔驰车,并登记在孟女士名下。

然而两个人终因性格差距过大,矛盾重重,结果分道扬镳。对于车的归属问题,双方纠缠不清,最终对簿公堂。

2020年5月23日,法院一审判女方返还车辆。法官表示: 恋爱期间赠送的礼物,一经送出一般来说不能再要回来。但是如果赠送的礼物价值很大,或者双方是以结婚为目的,之后没有结成婚,那么接受礼物的一方应该返还其礼物。

其实,因为恋爱期间赠送房子,车子,发大额红包等贵重礼物,之后因分手索回而闹上法庭的案例屡见不鲜。

刚刚恋爱不久,一冲动就送贵重礼的男人,大多都是不太理智,不太成熟的男人。

没有经过深入了解,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筹码,来稳固感情,即使热恋时也应保有理智。

女孩子也不要被眼前的利益所迷惑,轻易收取贵重礼物,避免不合适分手时因返还问题而纠缠不休,双方还得交纳智商税。

所以,我认为在恋爱期间,小额礼物,礼尚往来,是为了增进恋人的情感,如果两人不合适,分手时没有必要返还了。但是,对于大额金钱或贵重财物,分手时是应该返还的。

问题中所说的女子恋爱时获赠30万奔驰,分手后被判归还男方,我觉得这是合理的。

最后温馨提示 : 恋爱有风险,送礼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