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如何处理好情与严的关系

“从严治军”的“严”的是规章制度,决非带兵人强硬的“家长作风”,更不是张飞式的“苛刻无情”。我们依据的是条令条例,偏重的是紧张严肃,讲究的是绝对服从!但是,没有爱兵胸怀的“严”,可以说是失去了情感支持的“严”。毫无尺度地苛责下属,反映的是带兵人的胸怀不够宽广,也说明带兵人缺乏相应的带兵艺术。这种“严”不但无利于强化部队的作风纪律,反而可能因为带兵人的过于苛责而导致“人心背离”,使部队丧失团结和凝聚力。情感上多交融,规章制度上则要坚持原则,以实现情感交流上的“宽松”和法纪制度上的“严格”。把严格管理与以情带兵结合起来,历来是我军倡导的带兵原则。“严管”与“重情”是从不同角度强调治军原则和规律,二者并不矛盾。“严管”强调的是严格用条令条例规范官兵言行, “重情”强调的是坚持官兵一致的带兵原则。“严管”应当以增进官兵感情、密切官兵关系为基础,“重情”应当以依法办事、严格管理作保证。严爱相济、相得益彰,看似无情却有情,是依法治军应达到的一种境界。所以,把法规、制度作为严格管理的依据,把爱兵之情作为严格管理的纽带,让法与情、严与爱有机地结合,官兵就能在接受严格管理中感受到关爱之情,在感受关爱之中自觉约束自己,这是从严治军所追求的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