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被命名为什么名称?

新型冠状病毒被命名为“COVID-19”。

2020年2月11日,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赛在全球研究与创新论坛记者会上宣布,将新型冠状病毒命名为“COVID-19”,其中“Co”代表“冠状病毒”,“Vi”为“病毒”,“D”为“疾病”。至此,在中国引发大规模肺炎疫情的2019新型冠状病毒有了正式名字。

扩展资料:

早在1967年,国际社会就成立了一个专门的机构——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负责给各类病毒做分类和起名字。以前,这个委员会主要是从生物学上确定一种病毒应该划归哪一个种类纲目,由此确定如何称呼它。

但是随着时代发展,语言学和语义学的因素也被加以考虑,并于2015年设定了7项新发现疾病命名原则:1.持久可用;2.避免或拒绝使用可能导致错误或歧义的名称;3.避免不必要的名称创建;4.名称中部不应含地理位置;5.名称中不含人名;6.名称中不含动物或某种食物的名称;7.名称不指向某一特定文化或行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新型冠状病毒被命名为“COVID-19”

2月11日,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赛宣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将正式被命名为“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其中,“CO”代表Corona(冠状),“VI”代表Virus(病毒),“D”代表Disease(疾病),“19”代表疾病发现的年份2019年。与此同时,由于引发该肺炎的冠状病毒与引发SARS的冠状病毒具有高度亲缘性,该病毒被命名为“SARS-CoV-2”。

在此之前,新冠肺炎已经有不少“别名”:世卫组织曾暂时使用过“2019-nCov”、国家卫健委曾建议过“NCP”(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但被认为难记拗口、不易传播。民间及媒体上则流传着“野味肺炎”、“武汉肺炎”、“中国肺炎”等说法,这些又被批评有歧视之嫌。

今年1月份的达沃斯论坛期间,国际防疫专家理查德·哈切特(Richard Hatchett)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就曾表示,将中国正在爆发的流行病称为“武汉肺炎”是不妥当的。在为特定疫情命名时,不应将任何特定的地区、国家或民族污名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