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尊的最新回复,露露涉嫌敲诈?大家来分析下到底怎么回事?

这是法律上典型的敲诈勒索,可能在现男友、身边闺蜜怂恿下,借着都美竹事件余波,以“弱者”之名咄咄逼人威胁恐吓前男友把帐上所有钱转给自己,武器是对方是男人是“强者”是名人!可怕的女人!连善良都谈不上!其实他俩算正常恋爱,各自最单纯最美好的青春都给了对方,而且中间双方都是对方的唯一,恋爱几年分手任何人都听说甚至经历过,因为以前年轻,环境在变,彼此也在变,所有男人(渣男除外)想分手都会有道义上顾虑(中国的社会和西方不同赋予男人更多责任),女方真要爱就不该分手八个月后自己有了新男朋友对方有了新女朋友后提经济要求,不管霍某有没有钱威胁要霍某帐上所有钱(900万绝不是小数),而且公开各种足以毁灭自己以前爱人一生的东西,因爱生恨也过了,经济上未拿到预期这样做也过了,至于霍某在群里聊骚,任何成年人都知这是普遍现象,所有男人间背后聊天聊女人记录如果其女友、老婆知道没女人能接受!有没几个女人背后女人间聊天记录能够让男人知,没几个人愿意、敢、能把自己手机所有内容给另一半看吧!陈某把那么隐私的聊天记录乱爆,她明知道这个记录会要了霍某的未来,我看不出来她有多爱过霍某,真的爱过,是不忍心这么做的,人在背后乱说话,评价别人,这女的杀人诛心啊,人要善良,但再善良的人在背后和朋友聊天也会有阴暗面啊,这是人性,世间没几个人经得起在太阳下晒的,当然,霍某也不对,不爱就该早分手,拖着人家干嘛呢,其实拖着人家估计是时间长了拉不下脸分手,而且看陈某对霍某的咄咄逼人,估计是分不了吧,陈某说霍某对她pua显然是说反了,是霍某想分女方死缠烂打太强势,看陈某和霍某合影照片以及和现男友合影以及和闺蜜(明显不是爱她的同性恋也是双性恋)合影,明显陈某情商很高,可以把霍某拿捏得得死死的,这种类型女人我见太多了,她不只是舞蹈演员其实就是演员,她说为霍某自己只肯买淘宝上三百块的衣服,一看她自己过往照片的格局和事实也显然不是!他俩热恋八年,13年开始拍拖,14年霍某已经出名了,一个年轻贫穷的群舞演员投两百万资助一个开始出名的歌手会是真相?分手八个月后在现闺蜜(也许是恋人)怂恿、合计下为求暴富不择手段,利用对方是公众人物以及当红热点都美竹事件威胁要900万才是真相!为了扶持霍某舍弃舞蹈事业是很感人,没有霍某她也会自主创业开舞蹈培训班,我身边也有这样经历的女性朋友,她在哪翩翩起舞都帮不了音乐天才霍尊吧,为了霍某天天在家相夫教子?没结婚也没同居!为了霍某操持家务?没同居没那么多家务何况艺术人一定很忙甚至到处跑!男女自由恋爱 如果没成功走向婚姻就算男人祸害了女人青春,就算女方被白嫖?就要青春损失费?按斤算还是按次算?男人的青春和陪伴就是一文不值?既然八年恋爱女方认为全是付出是奉献是施舍是出卖自己干嘛要坚持八年,而且还想结婚,不干脆恋爱前谈好价陪恋爱一年青春损失费多少钱,明码实价童叟无欺?!陈某情商很高很懂得利用现代女性的心理,也善于激发女性和社会的同情心:同情弱者、鞭挞渣男。一个痴爱九年,奉献了青春、工作和爱,还有300万金钱的痴情女子,是多么惹人怜惜,是多么能激起网络前的人们尤其女性同胞正义感爆棚啊。陈某的这个事件不但践踏了法律、伤害了霍某名誉和终身前途,而且占用大量社会公众资源,对社会风气、三观有极为不良的传导!分手见人心,分手见人品!把爱情当投资当利剑是对爱情的亵渎和侮辱。这种人不配拥有爱情,男女朋友之间分手后一方向另一方索要天价分手费的行为在法律上是不支持的,逼迫对方亮出余额,并且威胁泄露隐私、不满足就让对方身败名裂,本质上已经触犯法律红线。霍某输给前女友也不冤,情商没有陈某高,也没陈某狠毒和果断,他的团队他自己危机公关能力都太差啦,前后两次发的文黏黏糊糊的,还一口一个保护露露啥的,虽然我知道霍某说得大部分是真的,除了被迫签了协议反悔这段值得商榷。但你这像言情小说一样的行文写给谁看呢?你的前女友效仿都美竹要么拿九百万不然往死里整她不会感恩,你就直接说已和陈某性格不合分手,但八月之后陈某拿着刚非法所获私聊记录曝光做威胁敲诈分手费,经过咨询律师,被迫所签协议自动失效,遂和陈某商谈,无果。这样讲述全世界就都明白了! 一个母亲,培养一个儿子花费了数十年的心血;一个男孩,从寂寂无名到才华出众又吃过了多少苦头,霍某可惜了,遭遇魔鬼女友一生尽毁,既没犯法也没出轨更没有不爱祖国,仅此是一个非常正常的分手而已怎么会到了退圈这种地地步呢,群聊也只是私下的口嗨罢了没有在公众面前作坏榜样,也不存在不道德行为!而陈某的“胜利”是对法律的践踏、社会不良风气、不良伦理道德、不良三观的助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