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作品属于口述作品?

  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 式表现的作品;也称为口头作品,是以口头语言创作、未以任何物 质载体固定的作品。一般事先无文字讲稿,或仅有简单的文字提纲 的即兴创作,以声音加手势的形式传播,如政治家的演说、教师的 讲课、法庭上的辩论等,但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随意交谈,或者朗 诵他人已有的作品,单纯的事实陈述均不属于口头作品。
  口述作品 具有即时、现场创作的特点,口述作品不一定要直接地、面对面地 用口头形式将思想感情表达给他人,通过广播、电视等间接口述, 同样也受法律保护。口述作品与文字作品的相同之处是均属于语言 作品,但文字作品是用文字形式表达思想,并且通过有形的物质载 体加以体现,而口述作品是用口头语言表达思想,不依附于任何有 形的物质载体。
  在我国,有许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以口口相传的 方式存在的,有些从未形成过文字,所以,我国著作权法对口述作 品加以保护也是有利于繁荣民族文化事业的。

文字作品和口述作品具体指的是哪些作品呢?

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