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主张损害赔偿?

本案涉及受害人责任问题,杨某不能要求电力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受害人责任是指损害的发生,是由受害人的故意引起的,加害人根本没有过 错,其法律后果由受害人自己承担,加害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我国《侵权责任 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由此 可见,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加害方不承担责任,责任由受害人承担。

本案中,杨某采用摸高压线的方式自杀造成自己终身残疾,依据《侵权责任 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杨某应当承担自己故意行为的结果,不得要求电力 公司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