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与加害人之间的互动模式有哪些方式 被害人与加害人之间的互动模式有哪些方式进行

一、被害人与受害人的区别?

区别:

被害人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广义上的被害人,既包括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的被害人;也包括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案件的被害人。狭义上的被害人,仅指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属于当事人之一。

受害人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范围比被害人要广。比如说,某个刑事案件里,被害人的亲属实际上也可以说是案件的受害人。

拓展资料:

被害人是合法权益遭受不法行为直接侵害的人。诉讼参与人之一。其诉讼地位,在自诉案件中是自诉人,处于诉讼当事人中的原告地位,享有诉讼当事人中原告人的一切诉讼权利;在公诉案件中,公诉人居原告地位,被害人不是诉讼当事人,只作为一般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但又享有比其他诉讼参与人更多的诉讼权利。

二、询问证人,被害人有哪些规定?

  询问证人、被害人是侦查人员获取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重要的侦查活动,为了保障证人的安全,有利于证人如实提供证言,侦查人员询问证人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 隐藏起来不交或者私自销毁或涂改;二是告诉他们对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要实事求是说出来或写出来,既不能夸大,也不能缩小。侦查人员要告诉证人、被害人作伪证或隐匿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就是要让他们了解有关的法律规定,告诉他们如果不如实地提供证据,要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使其了解知情人的作证义务和作伪证或隐匿罪证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1.应当本着方便证人,有利于保护证人安全,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的精神,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询问证人、被害人的地点。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到证人、被害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也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到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来提供证言、陈述被害情况。到证人、被害人的所在单位或住处进行询问,可以节省证人、被害人的时间,便利群众,也有利于及时得到证人、被害人单位的支持和帮助,便于了解证人、被害人的情况,有助于对证人、被害人提供的证言和陈述,进行分析判断。到证人、被害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询问,必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即出示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询问人员的身份和执行任务的证明信及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的工作证件,这样可以防止滥用侦查权,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在必要的时候,还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到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提供证言、陈述被害情况。这样有利于侦查机关为其保守秘密,保证证人、被害人的安全,也有利于防止证人、被害人单位、亲属或其他人的干扰,便于证人、被害人如实说出自己知道的案件情况。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到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进行询问呢,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l)案情涉及国家秘密,为了防止泄密;   (2)证人、被害人的所在单位或其家庭成员,以及住处周围的人员与该案件的利害关系。为了防止干扰,保证证人、被害人如实地说出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保证证人、被害人的安全;   (3)证人、被害人不愿意公开自己的姓名和作证行为的,为便于为证人保密,消除证人、被害人的思想顾虑。   2.应当个别进行。即询问同一个案件的几个证人、被害人时,应一个一个地分别进行,个别询问,询问一个证人时不能有其他证人、被害人在场。这样主要是防止证人之间,被害人之间或证人与被害人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串通,可以保证证人、被害人所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也有利于保守案情秘密,保障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   3.应当告诉他们要如实地提供证据,如实说出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并且告诉他们有意作伪证,提供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犯罪的证据所要负的法律责任。侦查人员询问证人、被害人时,要告诉证人、被害人应当如实提供证言和其他证据。首先要告诉他对自己掌握的书证、物证和其他证据都要原样地交出来,不能把它害人如实地提供所知道的案件情况,或者证人、被害人年幼或有顾虑,需要法定代理人到场的,在这种情况下,侦查人员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对于证人、被害人已接近成人年龄,完全可以正确表达真实意思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到场会给证人、被害人的心理增加压力,使证人、被害人不如实作证的,侦查人员可不通知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5.应当做好询问笔录,并将询问笔录交给证人、被害人进行核对,让他们看看有没有漏下的或记错的。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证人、被害人,应当向他们宣读。如果有漏掉或者有差错的,证人、被害人可以提出补充或纠正。在证人、被害人认为没有错误后,应当让他们签名或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对证人、被害人要求自己写证词的,应当允许;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求证人、被害人亲笔写证词。

三、互动方式有哪些?

1、创设情境,支持幼儿与环境材料互动。

背景简介:开学初,在小班进餐活动中,教师发现许多小朋友将瘦肉、青菜放在口中咀嚼许久还是吐出了渣,有的小朋友拿汤匙就像拿铲子一样,有的小朋友吃饭手不扶碗,饭菜洒落在桌面、衣服和地面上。

原因分析:小班幼儿咀嚼能力差,不善使用餐具(在家多是父母喂食),没有养成进餐卫生习惯,这不能光靠帮助式、照顾式等支持性互动来解决,必须通过相应的情境使其受到锻炼。

应对策略:创设“娃娃茶吧”区域情境,在茶吧中投放幼儿喜爱的花生、蚕豆、玉米等较硬食物,让幼儿在区域活动中与材料互动,训练咀嚼能力;在“娃娃家”区域投放汤匙、小娃娃等材料,引导幼儿学习拿汤匙,而且投放的“娃娃”有变化,先投放大嘴娃娃,后改为小嘴娃娃,提高幼儿用匙喂饭难度,让幼儿在与“娃娃”互动中培养灵活用匙进餐的能力;以情景表演“我自己会吃饭”发起激趣式、示范式互动,引导幼儿学会正确进餐、干净进餐,做到身子靠近桌子、左手扶碗、右手拿汤匙,用汤匙将饭菜送进嘴里,将残渣放在空盘里,用小餐巾随时擦嘴……

2、根据《纲要》精神,交替使用相应的互动方式。

《纲要》指出:“教师应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这种定位要求教师在生活活动中应根据支持、合作与引导的需要,采取相应的互动策略。我们在实践探究中采取了以下互动方式:

支持性互动:指以支持幼儿主动活动、消除幼儿活动障碍为宗旨的互动方式,包括抚慰式、赞赏式、帮助式、评价式、激趣式、照顾式、调解式等互动方式;

合作性互动:指教师以平等身份介入幼儿活动,合作完成活动任务的互动方式,包括参与式、协商式、讨论式等互动方式;

引导性互动:指教师对幼儿的活动行为趋向与方式加以指导以使之有效的互动方式,包括提醒式、建议式、启发式、提问式、示范式、指导式等互动方式。总之,采取灵活互动策略,建构积极有效的互动,对幼儿的成长有利。

四、师生互动方式有哪些?

1.双向型。在这种互动方式中,师生之间信息互送、互收、互相反馈。在课堂上主要表现为师问生答或生问师答等的师生对话形式。

2多向型。这种互动形式与双向型互动不同的是,互动过程中除了师生之间有相互作用之外,学生之间也有相互作用和信息的双向流通。强调信息的多向传递反馈。在课堂上的常见形式是:同桌讨论、小组合作学习、小组竞赛等。

3网状型。在这种互动中,学生和教师构成一张紧密联结的网,每位学生、每个老师都是这张网的一个结点

五、人类之间的互动与动物互动的关系?

人类之间的互动是多样的,动物互动是单一的

六、与熟人之间打招呼有哪些方式?

要是真的很熟的人,那不用思考,你的话自然就会出来,你们之间打不打招呼都不会尴尬。只有认识而不熟的人才不知道该说什么。

见了熟人跟对方打招呼自然一点就好了,只要你懂得礼貌,主动向对方问好,相信对方一定会很开心。

见了熟人,你可以按照时间段来打招呼,比如。吃饭的时候你可以问吃了没有如果没有吃可以一起去吃,如果下班了,你问可以问她有没有兴趣一起去玩?

七、被害人自我答责与自陷风险的区别?

没啥区别,都是自己做错事了,很自责的意思。

八、[问题]该公安局询问证人、被害人的做法是否正确?询问证人、被害人还应注意哪些事项?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关于“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的规定,公安人员的行为涉嫌刑讯逼供或者暴力取证罪。附:刑事诉讼法关于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证人、被害人的相关规定: 第九十一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第九十二条 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第九十三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第九十四条 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  第九十五条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  第九十六条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第九十七条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第九十八条 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询问不满十八岁的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第九十九条 本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也适用于询问证人。  第一百条 询问被害人,适用本节各条规定

九、互动模式与交互模式的区别?

互动模式是相互交流合作,交互模式是相互交换使用或体验

十、交互模式与互动模式的区别?

交互性,是一个比较广泛的概念,运用不同的领域其含义是不同的。交互性主要运用于计算机及多媒体领域。

互动性指社会交往活动。主要是人的心理交感和行为交往过程。

互动模式是相互交流合作,交互模式是相互交换使用或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