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于行政组织界限之外 处于行政组织界限之外的是

一、简述行政权特征的界限?

行政法和宪法的界限宪法的核心是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宪法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国家权力的划分和国家机构的设置,二是公民基本权利和保障。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其他法律均由其产生。行政法是调整由于国家行政权的作用而发生的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行政法主要的研究为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和行政救济法

二、简述行政权特征与界限?

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或认可的,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规范,对公共事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是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部分。

行政权是执法权,代表公共利益。在行政权行使过程中,权力主体享有特定的优益权,具体体现为职务上的行政优先权和物质上的行使受益权。职务上的优先权包括三方面内容:(1)推定有效权,行政行为推定有效;(2)获得社会协助权,行政的实施能获得社会协助;(3)先行处置权,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行处置,不受法定程序制约,如即时强制、先行扣留等。物质上的行政受益权体现为国家向行政机关或组织提供经费、办公条件以及交通工具等。

三、行政系统的界限指的是什么?

行政系统的界限是指把行政系统从外部环境中分离出来,又把两者联系在一起,从而使之即相互区别,又彼此联系的中介环节。

四、法定犯与行政犯的界限?

可以肯定的是,行政犯都属于法定犯,但是法定犯未必都属于行政犯。

行政犯的范围要比法定犯狭窄,行政犯必须以违反行政法规为前置性条件,而法定犯只是道德伦理色彩不明显但并不以违反行政法规为前置性条件。

法定犯与自然犯的区别是动态转化的,很多原本不具有违反道德伦理性的犯罪,经过一段时间之后,随着社会观念的转变和发展,就具有了道德伦理性。比如污染环境罪,可以说是法定犯,但是随着人们对环境污染之害的认识不断加深,民众环保意识普遍增强的时候,就具有了道德伦理性。

就此而言,法定犯本身就是个似是而非的概念,法定犯与自然犯区别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不大。但是行政犯由于以违反行政法规为前置条件(即行政犯的从属性),其立法和司法意义重大。

准确厘定行政犯内涵的意义在于凸显行政犯的行政从属性价值,合理划定刑行界限,这在经济犯罪领域体现得更为明显。

行政犯以违反行政法的前置性规定为前提,这决定了在司法认定上,行政犯构成要件符合性的判断要依赖行政法的规定,没有行政法依据的,不得轻易认定为犯罪;

在立法上,只有当某种行为用行政法中处罚措施不足以保护法益的时候,才能动用刑法,不得轻易将行政法尚属空白的行为直接上升到刑法立法。

五、韦伯理想的行政组织形态行政性组织的特征?

韦伯所提出的行政组织理论具有以下特征:

(1)劳动分工。

(2)权威等级。

(3)正式的甄选。

(4)正式的规则和法规。

(5)服从制度规定。

(6)管理者与所有者分离。

韦伯的理论所提出的科学管理体系是一种制度化、法律化、程序化和专业化的组织理论;阐明了官僚体制与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必然联系,突破了妨碍现代组织管理的以等级门第为标准的家长制管理形式;促进了管理方式的转变,消除了管理领域非理性、非科学的因素。

六、村与村之间有行政界限吗?

有的。应该是由乡镇政府的国土管理部门划定。因为国土部门掌握各个村的总体面积和规划,作为村与村之间的界限,一般以山峰,河床或沟渠,生产路等作公共界线 。

村与村的总体面积确定后,往往都是有沟路或渠的存在,有的都是多少年前就划定的,如果不涉及到村庄合并,其界限相对永久保持不变。

七、行政组织原则?

(1)为民便民的原则。这是我国国家行政组织第一的和最高的原则。违背了这一原则,也就背离了社会主义方向。为民,就是要以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谋利益,作为一切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宗旨;便民,就是要与人民群众保持最密切的联系,方便人民群众,通过国家行政管理的有效运用,更好地为人民办实事。

(2)完整统一的原则。完整,既指各种行政行为所拥有的行政权力在其职责范围内应当完整,也指国家行政组织的结构应当整齐划一。统一则主要指国家行政组织所特有的层级节制的组织关系,应当事权确实、上下贯通、政令归一,同时按照各自的职守和功能实行有效的协作和配合,共同实现国家行政组织的大目标。实现完整统一的关键在于合理的行政授

权,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国家行政决策、行政行为的一致性。

(3)权责一致的原则。该原则的要义,是建立行政权力与行政责任之间的对应关系,并用科学、严格的规章制度加以确认和规定。一般说来,行政权力应当与行政责任成正比,职位、职权、职责应当相一致。在权责一致的原则下,对那些“例外”的边界事务或特殊事项,则应当由主管首长裁定后补入正式规定,变“例外”为“例行”。

(4)精干效能的原则。精干是指国家行政组织的一种数量状态,其内涵是指以较少的机构、人员和财物投入完成较多的工作任务。效能是指国家行政组织有效的程度,或完成国家行政管理目标的能力。精干与效能相联系,则是指国家行政组织的(人)才、(资)财、(物)材力与其工作效绩之间的合理比例。精干与效能组成一个完整的概念,精干促进效能,效能需要精干。精干效能不仅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而且有助减少行政开支。因此是社会主义国

家行政组织所必须的。

(5)依法行政的原则。其核心,是要建立法制观念,培养对法制的遵从。在我国,行政制度是社会主义的法制制度。依法行政就是要遵从宪法和法律对国家行政组织的宗旨、地位、权力、职能、预算、编制、机构、程序等的规定,并自觉接受国家权力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依照法的精神、原则和条款实施行政管理。依法行政是保证社会主义方向,抑制和克服官僚主义,减少和避免行政决策失误,反对和杜绝违法乱纪,取信于民和造福于

民的重要原则。

(6)适应发展的原则。其基本要求,是根据历史条件的变化,相应进行国家行政组织的调整或变革。它包括三个方面的涵义:其一,根据国家中心任务的变化而相应采取适当的组织形式和公务活动方式,其二,根据社会进步和不同时期的特点相应调整行政机构和行政手段,其三,以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为根本出发点设计未来。最后,值得强调的是,我国国家行政组织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关于这个系统的任何规定性即原则,都是一个相互联系、互为因果的系统工程问题。因此,强调各项原则的互生性、互动性,是发挥原则的规范或法则的指导作用的重要前提

八、中国行政组织的层次?

日常说的“行政层级”实际上涉及地区行政等级、领导职务层次和机构等级三个体系。

地区行政等级划分:目前内陆地区形成了“省-地-县-乡”四级行政等级。不同行政等级有不同建制,如地级行政区中有地级市、自治州、地区、盟共4种建制,原因是不同建制机构设置不同、1994年分税制改革导致全国兴起撤地设市浪潮、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区域沿用以前的名称等。

九、行政组织决策程序?

1、行政组织决策的程序

行政组织决策的程序是指行政组织在决策过程中所必须经过和遵循的工作次序和工作步骤。按照科学的决策程序进行决策,能够帮助行政组织认识和掌握决策过程中的客观规律,提高决策的正确性和有效性。行政组织决策的基本程序为:

(1)发现问题,确定目标。发现问题是行政组织进行决策的起点,任何决策都是从发现问题开始的。发现问题后,即要确定解决问题所应达到的结果和目的,这些结果和目的就是决策的目标。一般来说,正确的目标应该具备三个基本条件:①定量化。②有一定的时间限制。③要明确责任。

(2)调查研究,拟定方案。目标确定后,就要为实现目标寻找和设计出最佳的途径和办法。这便进入了行政组织决策的第二个阶段。在这个阶段,主要是搞好两个方面的工作:第一,要进行周密的调查研究。第二,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定若干个备选方案。拟定方案时应注意:①方案本身要有可行性。②方案要有多样性。③方案要有完备性。④方案要有突破性。⑤方案要尽可能定量化。

(3)分析评估,方案选优。各种备选方案拟定好以后,就进入了决策的第三个阶段,最后选择出来的决策方案应该是能够用最短时间、最小代价、最好的效果实现决策目标的那一个决策方案。

十、行政组织名词解释?

行政组织是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管理国家行政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机构体系。狭义指国家行政机关,广义包括国家立法、司法等机关中管理行政事务的机构,也包括企业、事业及社会团体中管理行政事务的机构。

  在现代社会中,各国普遍设置掌握国家行政权力的行政组织。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市、地、县、乡等各级政府及其办事机构。中国的行政学所研究的行政组织,主要指国家行政机关。